垃圾分类新国标,为何把“湿垃圾”统一成“厨余垃圾” | 新京报专栏
推动居民开展垃圾分类的工作之一,就是制定一套清晰明了的垃圾分类标示,降低源头分类工作的难度和成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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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 | 刘华
据新京报报道,新版《生活垃圾分类标志》标准日前发布,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与2008版标准相比,新标准将生活垃圾类别调整为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、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。
可以说,在中国自上而下重视垃圾问题,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现阶段,国家相关部门推动制定、出台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应标准,及时也重要,值得肯定。
我并非专门从事标准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士,但在过去的工作中,有幸参与了一些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。另外,作为关注垃圾分类工作的环保人士,粗浅地谈一谈对此事的一些拙见。
垃圾分类工作是这两年的热门话题。考虑到我国幅员辽阔,气候不同,各地居民生活习惯、文化、语言也各有不同,生活垃圾品种繁多,垃圾分类工作也不尽相同。
虽然有人用猪能不能吃这个“佩奇分类法”让人了解到了一定的分类原则,但我相信,仍有很大比例的居民对于垃圾分类这个事情还是“拎不清”。
推动居民开展垃圾分类的工作之一是一套清晰明了的垃圾分类标示,让公众能快速辨识并对应常见的垃圾,降低源头分类工作的难度和成本。这也是这一标准的重要作用之一。
对比旧版标准,本次新版标准在结构上将过去的6大类14小类调整为4大类11小类。这可能是针对目前全国较为统一的四分法的妥协,也避免了旧标准中“可燃垃圾”和“可堆肥垃圾”中都包含树叶等这种分类混乱问题。
值得一提的是,在新标准中,将“餐厨垃圾”“湿垃圾”统一为“厨余垃圾”。“湿垃圾”是上海等地生活垃圾分类中的一个大类别。相比这个叫法,“厨余垃圾”这种命名不容易让大家产生“湿塑料袋是干垃圾”“干果皮是湿垃圾”这种绕口令似的纠结。而且,在实践中,也更为通俗易懂,易于推广到全国。
不过,这个命名也会产生一个小问题,即容易让居民以为“厨房产生的垃圾都是厨余垃圾”这种错误的理解。而这个问题,就需要官方、社区,以及环保人士、媒体等的普及了。而伴随标准发布而即将正式上线运行的“全国垃圾分类”小程序,将为居民具体的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指导。
任何标准的制定,都离不开相关领域专家的研究、探讨来推动,但其实标准也并不是与公众没有关系的事情,反而,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。此次《生活垃圾分类标志》的发布就是针对各地垃圾分类实施情况、公众反馈意见等的基础上而发布的。但也无法避免一些争议情况,比如厨余垃圾的标识像是一个沙漏,这容易让人联想到厨余垃圾处理机。而后者的普及问题,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。
也就是说,标准是一个最大公约数的集合。其不是为了制定而制定,让“标准”真正能体现“标准”的价值,让“标准”“标准化”可能是这一工作的基础和根本。
当然,这次的新“国标”,并非强制性标准。但也为各地垃圾分类工作的立法与推进,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参考。
□刘华(环保工作者)
编辑:李冰冰 校对:王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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